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淄博公证的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您。

我要办理 : 公证办理委托书公证办理公证书样本

公证范围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最新)

公证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规定的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规定的公证机构执业区域。

公证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淄博公证委托书办理手续

公证程序

1、申请。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受理 。符合公证申请条件的,公证处进行受理

3、审查。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

4、出证。经审查符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申请事项,公证机构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5、公证书出具后,可以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公证机构领取,也可以应当事人的要求由公证机构发送。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收到公证书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公证费用及地址

公证费用:

一、涉及人身权关系的协议

证明婚姻财产、抚养、赡养、法定监护、委托监护、协商监 护、寄养、解除收养等与自然人人身权有关的协议按每件 600 元收 取 。

二、授权、声明、保证等单方法律行为

按每件 500元收取,但用于融资的声明和保证除外。

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

(一)自然人申办的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 住所地、学历、学位、成绩单、经历、职务、职称、资格、有无 犯罪记录、婚姻状况、亲属关系、财产权、收入状况、纳税状况、 选票、指纹、证书、执照、文本的副本、影印本、节本、译本与  原本相符、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查无档案记载等有法律  意义的事实或者文书按每件150 元收取;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办的证明资格、资信、章程、决 议、收入状况、纳税状况、证书、执照、文书签名等按每件 500 元 收 取 ;

(三)劳动(劳务)、出国留学协议按每件 600元收取;

(四)证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票据拒绝、收养关系、抚 养事实、认领亲子等法律事实按每件1000 元收取。

淄博市公证收费标准详情

公证地址:

淄博市公证处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207号

电话:0533-3161211

淄博市公证处地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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