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淄博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应急措施有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扬尘污染减排措施以及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应急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方面:
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减排措施。
二、扬尘污染减排措施方面:
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停止渣土运输,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在道路日常保洁、洒水的基础上,每天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 (结冰期等特殊气象情况除外 )。
三、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方面:
矿山、港口、物流 (除民生保障类 )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 (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 (含燃气 )进行运输 (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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