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参保职工一次或多次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医保系统会自动累计计算起付线,详细内容快来看看吧
淄博市职工门诊统筹“起付线”累计如何计算?
根据淄博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一个自然年度内,淄博市职工门诊统筹起付线门诊为一级级以下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构700元,各级医疗机构起付线累计计算。
也就是说,参保职工一次或多次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医保系统会自动累计计算起付线,在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累计超过对应级别医院的起付标准后,即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并不是每家医疗机构需要单独计算起付线。
附淄博市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图
案例:
1月12日,小李到淄博市定点三级医院就诊,发生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200元,由于费用未超过起付标准,本次报销金额为0,报销起付线累计200元。
1月28日,小李到淄博市定点二级医院就诊,发生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400元,那么第一次在三级医院计入起付标准费用200元也会计入到本次就医,本次还需累计起付线300元能达到二级医院起付标准,那么小李本次报销金额为(400元-300元)*70%=70元。
2月13日,小李第三次在一级医院就诊发生政策范围内费用200元,前两次就医已累计满一级医院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本次不需要扣除起付标准,那么,小李报销金额为200元*80%=160元。
本年度以后,小李在淄博市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不再扣除起付标准,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政策规定的比例报销。如果还需到三级医院就医,那么本年度计入的起付标准费用为第一次三级医院200元+第二次二级医院300元也会计入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在三级医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三级医院剩余起付标准700-200-300=200元后,再按60%的比例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