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淄博公积金 > 淄博公积金问答 >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2023-07-24 14:26【我要纠错】

【导语】:本文为您总结了淄博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请看下文。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1.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D区1-15#窗口  齐鲁石化分中心 临淄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7177200

       2.张店区联通路190号 市直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5201735

       3.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张店区西四路119号)二楼住房公积金服务区   张店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2307183

       4.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   淄川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6022870  

       5.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淄博市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二楼B-2住房公积金服务区   博山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4185473

       6.周村区“市民之家”(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二楼正门服务台东临30米北区   周村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6160172

       7.桓台县“便民中心”(淄博市桓台县张北路1886号)三楼住房公积金服务区 桓台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8218404

       8.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高青县高苑东路7号)C区 高青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6969588

       9.沂源县新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鲁山路与瑞阳大道交叉路口东300米鲁中义乌商贸城三楼)D区 沂源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2755811

       10.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政务服务中心B座2楼 高新区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3582163

       11.淄博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重庆路与复兴路路口东南角院内)一楼  经济开发区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2320355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淄博公积金业务预约办理入口/账户余额查询入口/网点查询入口、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指南等。

手机访问 淄博本地宝首页

  • 淄博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中包含哪些疾病?

    淄博家庭成员(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因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重大疾病范围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糖尿病等,具体内容可以在正文查看。

  • 淄博家庭重大变故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淄博家庭重大变故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证、申请人户口本等,具体需要的材料可以在正文查看。

  • 淄博家庭重大变故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2024淄博家庭成员(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因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快来正文看一下吧。

  • 2024淄博家庭重大变故提取公积金指南

    淄博家庭成员(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因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呢?

  • 2024淄博春节期间公积金提取怎么办理?

    春节假期期间,有住房公积金提取资金到账需求的职工,请于2024年2月9日17:00前拨打相应分中心的电话进行预约,逾期不再受理预约。

  • 淄博翻建自住房公积金提取线下在哪办理?

    淄博翻建自住房公积金提取线下可以在市直或各区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具体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可以在正文查看。

  • 淄博老小区装电梯公积金提取在哪办理?

    家里的房子是老小区想要加装电梯,在哪里办理公积金提取呢?小编整理了各区县公积金提取的办理地点和联系电话,来看看吧。

  • 淄博公积金异地转移线上办理指南

    淄博住房公积金转移可以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上进行办理,具体的办理方法可以在正文查看。

  • 淄博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表下载入口

    想要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的朋友看过来,淄博公积金异地转移的办理材料包括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正文下载。

  • 外地公积金转到淄博线下在哪里办理?

    外地公积金转到淄博可以在淄博各区县的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进行办理,各分中心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可以在正文查看。

  • 淄博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理条件?

    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淄博需要满足的条件为职工在淄博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需按月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 2024淄博公积金缴存最低比例?

    2024淄博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超过12%。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