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张店区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退役军人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公告如下:
2024淄博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岗位表
招录职位及计划
计划面向张店区退役军人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30名,具体岗位及职责详见《张店区森林消防中队工作职责》(附件1)。
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三)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1994年3月25日至2006年3月25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忠诚、奉献、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七)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的其他情形。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等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