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淄博高青县2025年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招生
为完善公办为主、民办补充、协调发展的学位保障机制,民办幼儿园根据办园规模和招生计划,按照本《指导意见》相关要求,使用“爱山东”APP进行网上招生报名,并与城区公办幼儿园同时段招生,不受划片范围限制。7月15日前确认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完成招生工作。
有关要求
1.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在招生过程中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招生程序,规范招生行为。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妥善处理好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出现的矛盾,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平稳。
2.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3.严格落实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4.各幼儿园要及时开通招生服务热线,设线下报名通道,专人值班,认真耐心解答家长咨询,并通过公众号和宣传栏等多渠道公开招生信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幼儿园】可获淄博幼儿园招生简章、报名登记入口、入园流程及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幼儿园招生名单、公布录取结果查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