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淄川烟花爆竹燃放举报电话有违法燃放受理举报电话110。违法销售受理举报电话0533-5181128。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和举报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违法燃放:
淄川区公安分局,受理举报电话110。
违法销售: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受理举报电话0533-5181128。
温馨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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