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提供被举报人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的违法事实和证据,举报内容与认定的违法事实相符的,视情给予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奖励
根据沂源县公安局、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发布的《沂源县非法燃放、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提供被举报人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的违法事实和证据,举报内容与认定的违法事实相符的,视情给予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奖励;
案情特别重大的,经县禁放领导小组研究后,给予一万元以下奖励。
为什么禁燃限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和炸伤人的事故。冬季天干物燥,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在可燃物多的农村以及人口密集的城区,掉落的未及时熄灭的烟火,极易引发秸秆堆垛、居民房屋、加油站、粮库等易燃易爆场所火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烟花】可获淄博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图;限放烟花爆竹时间、区域;烟花爆竹销售点、举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