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举行庆典、婚庆等活动确需燃放烟花爆竹的,须提前三天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提请审查、报备。
举行庆典、婚庆等活动确需燃放烟花爆竹的,须提前三天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提请审查、报备,批准后按照限制时间、地点、种类和数量燃放。倡导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烟花爆竹,是指用火药制成,能产生烟光、声响的各种烟花、鞭炮和礼花弹等制品。
根据《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除了以上情况,自2022年1月1日起实行全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有效期截至2026年12月31日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烟花】可获淄博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图/时间;限放烟花爆竹时间、区域;烟花爆竹销售点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