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细则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在淄博市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1月27日。
淄博灵活就业缴存人都可以申请哪些类型的公积金贷款?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缴存人购买本市普通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每个家庭在全国范围内只能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贷款需求时,可同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即组合贷款。家庭直系亲属(本人及配偶、父母(含配偶父母)和子女(含子女配偶))购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家庭直系亲属合力贷款。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真实的收入来源,个人信用良好,自愿遵守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相关规定;
(二)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