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发挥住房对人才的吸引和集聚作用,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县委、县政府全力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工作,近期,拟对我县华润租赁型人才公寓进行分配。结合实际,现将高青县租赁型人才公寓预报名工作公告如下:
2024高青县租赁型人才公寓租金费用
对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免租金;
领取政府生活补贴的人才(不含专科毕业生),租金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本区当年住宅市场平均租金的80%确定;
未领取政府生活补贴的人才和专科毕业生,租金按照本区当年住宅市场平均租金的50%确定(高青县市场平均租金9元/月·平方米)。
以限定租金租赁的面积,按照不同层次人才应享受的住房建筑面积标准核定,超出部分按照市政府公布的项目所在区县当年住宅市场平均租金收取。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电梯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