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淄博未悬挂电动摩托车拍照,也没有携带甚至没有相应驾驶证的朋友如果骑电动摩托车上路将会受到处罚,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2020淄博电动摩托车违法上道路处罚多少吧!
一、电动摩托车违法上道路行驶的处罚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二、驾驶电动摩托车需要依法取得驾驶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和第十九条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2、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动摩托车需要取得D类、E类或F类驾驶证(其中,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通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