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办理淄博往来港澳通行证时,如果我们的权益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那么我们可以进行投诉,让我们来看看如何投诉吧。
投诉受理:市公安局出入境分局负责人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市公安局纪委负责对市公安局出入境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投诉处理:
①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②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③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④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投诉渠道:
市公安局出入境窗口电话:0533—2189278
市公安局电话:0533—2139986
(二)行政复议
1.山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纬二路8号,联系电话:0531—85123156
2.淄博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53号,联系电话:0533-2306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