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因审判工作需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2024淄博张店区人民法院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名额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司法辅助
1.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法学相关专业;
3.具有张店区(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户籍或者在张店区(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口齿清晰;
5.同等条件下,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有法院工作履历且工作优秀的优先考虑,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聘用制法警
1.年龄在20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
2.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复员退伍军人不受学历限制);
3.具有张店区(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户籍或者在张店区(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同等条件下,复员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中共党员、具有安保工作经历、学历较高者优先录用,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报考人员可适当放宽录用条件。
(三)聘用制驾驶员
1.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2.具有张店区(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户籍或者在张店区(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持有B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满5周年以上,了解车辆构造和基本性能,未发生因本人原因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
5.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以上年龄、年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