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25〕19号)、《关于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发〔2020〕56号)文件要求,周村区发布《关于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及补贴期限
1.就业困难人员在我区灵活就业并同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区灵活就业并同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延迟退休之前,尚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年龄超过50周岁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不再享受社保补贴。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同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2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三、申报材料
1. 已开通银行支付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 《周村区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附件1);
3. 《周村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附件2);
4. 加盖单位公章、本人签字按手印的《单位承诺书》或《个人承诺书》(附件3);
5. 使用水印相机拍摄带有时间地点的、不同日期的灵活就业工作照片3张;
6. 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报送至灵活就业所在地的镇(街道)人社服务大厅进行申报。
四、执行时间
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五、咨询电话
王村镇人民政府:0533-6698022
南郊镇人民政府:0533-6060062
北郊镇人民政府:0533-6584033
大街街道办事处:0533-6435018
丝绸路街道办事处:0533-7878826
永安街街道办事处:0533-7867782
青年路街道办事处:0533-7867953
城北路街道办事处:0533-7867729
附件1:周村区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xlsx
附件2:周村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xlsx
附件3:承诺书.docx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补贴】可获淄博社保补贴申领条件/标准/方式/入口/咨询电话及各区县申领指南(持续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