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淄博儿童生活困难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重点困境儿童,一种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本文收集了这两种儿童的认证标准。
儿童生活困难,可以分为“重点困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重点困境儿童:1.父母同时具有重残、重病、服刑、被强制戒毒等任一情形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
2.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有上款情形之一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
3.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
4.经诊断身体重残,患重病或罕见病需要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的儿童。
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364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认定标准:重残是指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重病由各地根据当地大病、地方病等实际情况确定;失联是指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是指期限在6个月以上;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是指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848元。